成功案例:與他人共有不動產,想要變現但該如何處理?(文:戴家旭律師)
2018年10月05日 15:40:00 ‧ 12309次閱讀
成功案例:與他人共有不動產,想要變現但該如何處理?(文:戴家旭律師)

老黃的祖先原先是一個龐大的家族,很久很久以前在郊區有一大塊的地作為祖產,經過多年後人陸續去世,到了老黃這一代那塊土地只剩五個黃姓子孫繼承共有,但那塊地的價值也不比以往,老黃心想如今年紀大了,未來想再買一個新房子跟自己的女兒及外孫們同住,也時常帶小孫子一起去看房子,但女兒跟女婿都還在努力打拼,光是養孫子的錢都不夠了更何況是買房子,因此老黃決定把土地賣了,好換取房屋頭期款。

可是,這麼一想問題就來了,老黃雖然有委託仲介業者去賣,但因為老黃只有那塊地的五分之一,若是只賣老黃的應有部分賣不太掉,眼見小孫子一天一天長大,老黃有去找其他四位黃姓子孫卻商討不出個好結果,正巧聽到鄰居先前打過官司有委託過一位戴家旭律師,便在鄰居的介紹下向戴律師討教有無其他解決方法。

像老黃這種情形在我國其實很多,甚至有很多大地主往生後因為繼承人眾多,一筆土地上有好幾十個共有人,房屋也會有相同的狀況,但是因為每個共有人對於土地或房屋利用處理意見都不同,有時可以看到在精華地區坐落的房屋老舊卻無整修,就很有可能是這種產權處理不清或是共有人之間談不攏所造成的。而如今,當其中一名共有人想要賣掉自己的應有部分,除非找得到人願意接手與其他人繼續共有,否則一般來說大多數人遇到這種人多嘴雜的情形都還是敬而遠之。

戴家旭律師在了解老黃的狀況後,認為既然老黃的主要目的並不是想要直接分得那塊土地,而是想要取得現金好買房子,那麼就應該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的訴訟,並且請求法院將該筆土地變價分割,也就是將土地拿去整個作變賣,之後各個共有人再依照每人的應有部分比例分錢。

一開始進入訴訟程序時,其他共有人都表達不願意分割,但也拿不出統一的分割方案,有人要這樣割、有人要那樣割,開庭多次商討到最後的結果,也有人認為反正土地已不值錢,反正賣一賣也好,最後法官下判決判准予變價分割,之後再走強制執行程序,讓法院直接將土地拍賣掉,而老黃也如願以償的拿到錢可以作為房屋的頭期款,可以跟小孫子一起住了。

責任編輯:法務專員 陳薏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