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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你的幸福,不需要跟世界交代(作者:梁維珊律師)
作者 info 於 2019年12月14日 16:20:00 (3111 次閱讀)
你的幸福,不需要跟世界交代(作者:梁維珊律師)

今天的【成鼎好好讀】由家事專科梁維珊律師來跟各位讀者做心靈交流:你的幸福,不需要跟世界交代。在決定結婚或離婚之前,我們來聽聽離婚律師的真心分享。(以下為部分原文)

「大部分的人習慣把自己設定為是被害者,被害者的角色簡單的多了,只要達到社會客觀通念,會讓這個社會羨慕自己,看到那些羨慕自己的人的表情,就覺得自己成功戰勝自己曾經是被害者的角色了。因為就在那麼一刻,被害者可以大聲的向世界交代「我現在過得很幸福!」

「身為離婚律師,我很怕參加婚禮,不是因為怕自己被當作婚姻的疫神,而是太容易看穿新人及在場親朋好友的互動與表情,更怕聽到「因為他圓滿了我的人生」之類的話。因為,在結婚前,你曾經思考過以下的問題嗎?你與對方在生活方面的態度、婚後經濟方面分配的規劃、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如何溝通、育兒壓力如何分攤、對方家長的碎念與執念如何化解(或當耳邊風?)、對方與自己溝通發生衝突時自己能否先安撫好自己的情緒等等,你要為你自己設定的題目太多了,這些通通過關後,回過頭來才發現,只有自己才能圓滿自己的人生。」

所以,在決定結婚或離婚前,請你先深呼吸告訴自己:你的幸福,不需要跟世界交代。

 

在真真切切的走入婚姻後,才知道婚姻其實是修羅場。在進入婚姻前,我們憧憬的婚姻是什麼?

 

我記得我大學剛畢業的時候,非常憧憬婚姻,當時我已經先為自己安排好理想的結婚時間、第一胎與第二胎的理想間隔時間、未來育兒教養方式、一年要跟先生孩子出國幾次,這些林林總總的規劃後,才想到我忘記規劃律師考試通過時間。

 

這真的很有趣,回顧來觀察自己,其實會這樣想,是因為父母對自己的人生期待「在30歲以前結婚才有生養孩子的力氣」,比起通過律師考試來說更為重要。不過,我在28歲時通過律師考試後開始忙於工作,日子一天一天的過,漸漸的也感受到我無法滿足父母的期待了。於是在每一場親戚朋友的婚禮,總是會被問「某某人都結婚了,何時輪到你?」,然後就會有很關心我的親戚朋友介紹對象相親,就我相親經驗觀察,其實對方也好像是被勉強來的。

 

爸爸媽媽會說「嫁給醫生是最好的,以後當醫生娘。」但「醫生娘」並不是職業,而是一種爸爸媽媽能對外跟別人炫耀說「我女兒是醫生娘」的社會化方式。這跟很多人喜歡炫耀自己孩子嫁娶對象是「富二代」一樣,因為嫁給「富二代」是一種信仰,可以跟全世界宣告「我的孩子現在過的比你們大家都好」,這其實是在滿足自己「沒有成為醫生」或「辛苦一輩子都沒辦法買賓士」的缺陷。

 

誰的人生沒有缺陷?到了年近四十,我深刻體會到,有缺陷的人生才有奮鬥的機會。

 

一個出身白富美的女人,以為自己是天之驕子,也養成嬌貴的脾氣,認為只有高富帥的王子才能與自己匹配。於是帶著脾氣與高富帥的王子結婚後,發現彼此王子公主誰也不讓誰,最終是彼此對彼此家暴離婚收場。怨恨對方,一再的訴訟,跑家事法庭,跑到孩子都能跟法官坐下來自然的侃侃而談了,然後再責備自己的人生都是被對方毀了。

 

一個平凡有著暴牙的女人,因為身邊姊妹都結婚了,對自己不那麼美麗的外表感到自卑,有一日在網路上認識了外型高大帥氣的男人,兩個人發生關係後懷孕,趕在孩子出生前結婚,在婚禮時對著眾人說「我雖然長相平凡,但是我老公超帥的」。像是拿著LOGO外顯的名牌包包一樣,怕人家不知道自己有錢,但其實源自於自卑。婚後因為育兒而與先生發生衝突,在一次無聊google先生的網路公開資料時,才發現先生其實一直都有約砲的習慣,甚至多次對外分享喝茶經驗。於是開始怨恨對方是爛人,開始進行離婚訴訟大戰,可憐的寶寶才剛會爬,爸爸媽媽已經形同水火。

 

一個受過感情創傷的女人,在結束上一段感情後,剛好身邊出現了一個不帥氣也不富有的男人,但是好像滿老實的,「當作是看開吧!」與自己不愛的男人結婚,婚後男人感受不到妻子的愛,女人也無法與先生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彼此雙雙外遇,開始了「開放式交往關係」,最後因為被雙方父母發現這種不正常的關係,於是被強迫離婚。男人離婚時哭著說「當年結婚前我早就發現你不愛我了」,你既然早就發現了,為什麼還要堅持結婚?「因為當年她心情不好時常喝酒,我滿擔心她的,就時常約她出去散心。有一天晚上就…。事後想,我也到適婚年齡,就結婚吧!」所以,其實那個看似老實的男人也不愛女人。我問女人,妳既然不愛他,為什麼要答應跟他結婚,這時女人愴然的笑「因為,我想懲罰我自己。」

 

太多太多的結婚原因是最後離婚的原因了!

 

人生為何如此荒誕不經?

 

因為大部分的人習慣把自己設定為是被害者,被害者的角色簡單的多了,只要達到社會客觀通念,會讓這個社會羨慕自己,看到那些羨慕自己的人的表情,就覺得自己成功戰勝自己曾經是被害者的角色了。因為就在那麼一刻,被害者可以大聲的向世界交代「我現在過得很幸福!」

 

但踏入自以為是的「客觀幸福」後,卻時常感到不快樂,因為這都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所以在分手、離婚或翻臉後,才發現法律根本在懲罰相信愛情的人。

 

法律不保護愛情與婚姻,甚至連財產都不一定能保障。

 

身為離婚律師,我很怕參加婚禮,不是因為怕自己被當作婚姻的疫神,而是太容易看穿新人及在場親朋好友的互動與表情,更怕聽到「因為他圓滿了我的人生」之類的話。因為,在結婚前,你曾經思考過以下的問題嗎?你與對方在生活方面的態度、婚後經濟方面分配的規劃、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如何溝通、育兒壓力如何分攤、對方家長的碎念與執念如何化解(或當耳邊風?)、對方與自己溝通發生衝突時自己能否先安撫好自己的情緒等等,你要為你自己設定的題目太多了,這些通通過關後,回過頭來才發現,只有自己才能圓滿自己的人生。

 

所以,在決定結婚或離婚前,請你先深呼吸告訴自己:你的幸福,不需要跟世界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