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梁維珊律師一起討論有機農產品的創業法律問題

日期 2015年06月25日 00:00:00 | 新聞類別: 最新消息

有鑑於黑心食品氾濫,近來消費者崇尚購買有機健康飲食,所以有機農產品的銷售額在最近這幾年倍增,連我本身也是有機農產品愛好者,從而有機絕對是商機,許多以農夫也因此轉型。既然要賺良心與財富同時兼具的「有機財」,那麼你一定不能不知道關於有機農產品在法律上的小常識喔!


首先,依據我國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規定,農產品、農產加工品在國內生產、加工、分裝及流通等過程,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有機規範,並經驗證者,始得以有機名義販賣。所以,沒有經過主管機關驗證的有機農產品,在法令上就不是有機商品,假設硬是在外包裝上以有機商品為名販售,被檢舉就有被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的風險。

 

如果是進口有機農產品,依照法律規定,進口農產品、農產加工品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國家或國際有機認證機構(組織)認證之驗證機構驗證及中央主管機關之審查,始得以有機名義販賣。也就是說,未經該外國機關驗證及我國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就直接在市場上販賣,被檢舉就有被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的風險。

 

所以,要在我國大賺「有機財」,請務必先確認自家的產品是否經過國家有機驗證。有機驗證的申請方法,依照我國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規定,農產品經營業者申請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才能申請驗證,這些文件包含:1、資格上必須有「農民」或「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農場、畜牧場、農民團體或農業產銷班」或「領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之資格證明文件。2、生產廠(場)地理位置資料,包括土地坐落標示及足以辨識之鄰近地圖。3、依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基準之生產或製程說明。4、維持有機運作系統相關之紀錄與文件,包括工作及品管紀錄、原料及資材庫存紀錄、產品產銷紀錄,及生產用地、設施及環境管理紀錄。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可是,不是說申請驗證就一定會過關,什麼樣的情況下,申請有機驗證會被駁回呢?依我國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規定,如果您的農產品有1、申請驗證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之生產或製程未符合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基準,且情節重大。2、申請驗證之農產加工品其有機原料含量低於百分之九十五。3、因可歸責申請人之事由致書面審查後六個月內無法進行實地查驗。4、經通知補正或限期改善,無正當理由屆期未補正或改善。5、產品檢驗結果被發現有使用化學農藥、化學肥料、動物用藥品或其他化學品。6、自申請案受理之次日起,因可歸責申請人之事由逾一年未結案。有以上這些情形,就非常可能被駁回驗證的申請。

 

還有,請一定記得,產品標示一定要清楚,法定應標示之內容包含: 1、品名。2、原料名稱。3、農產品經營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4、原產地(國)。但已標示製造廠或驗證場所地址,且足以表徵原產地國)者,不在此限。5、驗證機構名稱。6、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字號。7、其他法規所定標示事項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未依法標示,會被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有機產品賣的是良心,賺的是財富,所以,為了讓您的產品在我國名正言順的安心上架,請別忘了向行政院農委會申請驗證,同時也要把法定應標示明細標示清楚,才能安心大賺有機財喔!





本篇新聞來自:成鼎律師事務所
https://www.cdlaw.com.tw

本篇新聞的連結網址是:
https://www.cdlaw.com.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