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Feed
 Q:仲裁條款是什麼?
Q:仲裁條款是什麼?
2014年05月30日 12:18:49
撰文者:戴家旭律師編輯者:法務專員郭佩鑫一、     仲裁是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一種,好處是不用進入法院,由具有法律,或法律以外專業人士例如會計、工程、海商、貿易等之仲裁委員做出仲裁判斷,希望可以定紛止爭。 二、     仲裁的優點,在於快速且便宜。如果訴訟案件進入法院,最多可以三級三審。以司法院一個審級平均一年四個月來算,三個審級下來就是四年,相當曠日廢時。但是仲裁判斷僅有一審,且仲裁判斷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對於要求效率與迅速的商業活動,可以大大減少因為訴訟的時間成本。 三、     但是仲裁也有其缺點存在,包括仲裁委員有更大自由心證的空間,可以不受民事訴訟法的拘束,導致仲裁判斷的結果,與公平正義相距更遠。這些是在訂定仲裁條款時,不可不慎者。
 Q:企業主難免碰到朋友需要「調頭寸」的時候。想請問,借錢給別人應該注意什麼,才可以確保自己的債權?
Q:企業主難免碰到朋友需要「調頭寸」的時候。想請問,借錢給別人應該注意什麼,才可以確保自己的債權?
2014年05月27日 10:07:08
撰文者:戴家旭律師編輯者:法務專員郭佩鑫 一、    借錢給別人,,法律術語叫做消費借貸契約,消費借貸契約的成立,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消費借貸契約成立(借據)。(二)交付借款(交錢)。(三)期限屆至或經催告而不履行(到期或發存證信函、律師函)。 二、    交付借款建議以簽發收據或匯款方式為之:
因為消費借貸契約的成立,是以交付借款為前提要件,而這點是一般人或企業主常忽略的地方!常看到許多人雖然有借據或本票等證物,卻沒有開立收據證明債務人已收受借款,導致日後進入訴訟程序,無法證明借款確實已經交付,突生困擾。 三、    除此之外,我國法院判決認為,開立本票或支票,無法證明確實已經交付借款。換言之,只開票據是不足以證明有交付金錢的!仍須簽發收據,或有銀行匯款紀錄等方式,證明已交付借款。 四、     另外,為了避免舉證困難,可以在簽立借據時,另外要求債務人簽發本票,及提供相關擔保物品,例如珠寶或不動產,避免企業主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憑空消失,只剩下一張債權憑證!
 Q:我們是消費性電子產品的中盤商,專門經營像是手機、筆電產品,與下游零售商訂有長期契約。因為原物料大漲的關係,導致我成本大增,如果按照原本契約規定出貨,可能會賠很多錢。想請問律師,雖然仍然在契約有效期間,我可不可以解除契約?或者有什麼補救方法?
Q:我們是消費性電子產品的中盤商,專門經營像是手機、筆電產品,與下游零售商訂有長期契約。因為原物料大漲的關係,導致我成本大增,如果按照原本契約規定出貨,可能會賠很多錢。想請問律師,雖然仍然在契約有效期間,我可不可以解除契約?或者有什麼補救方法?
2014年05月26日 13:17:22
撰文者:戴家旭律師編輯者:法務專員郭佩鑫一、解除權,是指法律關係成立後,發生得以使法律關係溯及既往消滅的事由,可以分為意定解除權與法定解除權。意定解除權指基於雙方的約定,得以解除契約;法定解除權則是基於法律的規定。
 Q:我們專門做網路代購,幫客戶買日本的商品。有一次幫客戶買Hello Kitty玩偶,客戶不喜歡說要無條件退貨!想請問,網路代購業者,也有消保法七天猶豫期間的適用,消費者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Q:我們專門做網路代購,幫客戶買日本的商品。有一次幫客戶買Hello Kitty玩偶,客戶不喜歡說要無條件退貨!想請問,網路代購業者,也有消保法七天猶豫期間的適用,消費者可以無條件退貨嗎?
2014年05月23日 09:40:45
撰文者:戴家旭律師編輯者:法務專員郭佩鑫一、    郵購買賣的賣家,均有七天猶豫期間的適用:
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規定,只要是郵購買賣,都有七天猶豫期間的適用。本題中的企業主,為客戶代購日本商品,消費者沒有辦法預先檢視商品內容-Hello Kitty是否完好無缺?可以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間的規定。 二、    倘偶一為之,或出賣自己之物品,非企業經營者,得不適用消保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針對這個問題,有做出函釋。認為倘若僅係偶一為之,或出賣自己的物品,並不屬於消保法規定的企業經營者,故沒有七天猶豫期間的適用。
 Q:我是實體店面的賣家,專門賣流行的公仔,像是熊大、兔兔。有顧客在我們店面買了熊大公仔後不滿意,說他有七天猶豫期可以無條件退貨,我要給他退錢嗎?
Q:我是實體店面的賣家,專門賣流行的公仔,像是熊大、兔兔。有顧客在我們店面買了熊大公仔後不滿意,說他有七天猶豫期可以無條件退貨,我要給他退錢嗎?
2014年05月22日 11:00:00
撰文者:戴家旭律師編輯者:法務專員 郭佩鑫一、   只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才有七天猶豫期的適用:本題中,消費者主張可以適用七天猶豫期的規定,無條件退還所購買的熊大公仔,是有錯誤的。因為可以適用七天猶豫期,無條件退貨的前提,是交易性質為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郵購買賣。 二、    郵購買賣的意義:
郵購買賣,是指用網路、傳真、電話、型錄等方式,消費者沒有辦法實際檢視商品,所為之買賣。例如本題中,倘消費者是在露天拍賣購買熊大公仔,就可以適用七天猶豫期的規定,無條件退貨。 三、    實體店面的賣家,沒有七天猶豫期的適用,按民法規定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本題中的賣家,因為是實體店面,可以供消費者直接檢查熊大玩偶有無破損或喜不喜歡,故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的規定。只有在所販賣的物品有瑕疵時,例如熊大買回家後,因填充物的關係發出惡臭,這時消費者可以按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可能主張的權利包括:解除契約、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或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 1 2 3 (4) 5 6 7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