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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买楼简要介绍 (文:汤育弘地政士/土地代书;编辑:梁维珊律师)
作者 info 於 2017年03月10日 16:00:00 (3181 次閱讀)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买楼简要介绍 (文:汤育弘地政士/土地代书;编辑:梁维珊律师)

大陆地区人民要如何在台湾买楼?来听听汤育弘地政士/土地代书怎么说。

        海峽兩岸在經濟與文化方面交流频繁,两岸人民间的相互结合也成为常态,当大陆地区人民爱上台湾地区人民,决定走入婚姻、并随其来到台湾一同生活之际,虽说婚嫁是男女双方的情投意合,却也是双方两个家庭甚至家族的融合。两岸间交通的便捷,大陆配偶亲属来台探亲的交流也相对活络。但碍于法律规定依亲一次只能停留六个月,如果想要延长在台湾停留的时间,在台湾置产就是一个很好的选项,如此可以在台湾多停留四个月的时间陪伴亲人。

       但是大陆地区人民购买台湾房地的资格为何?有哪些数据需要准备?流程该怎么运作呢?因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取得不动产与一般案件大不相同,程序繁琐需要会同的机关更是无法想象的多,在民国105年度(公元2017年)仅有75件审核许可,首先需要大陆地区制作之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居民身分证文书,并向大陆地区公证处完成公证再向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申请验证;填妥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陆资公司)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申请书、保证书、并已签约完成之买卖契约书,提醒您若是有党政军人士背景者,不得来台置产;甚至有中国地方发电厂的员工购买台湾房产,被认定是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员工,同样具党政军背景而被驳回,若是被认为涉及土地垄断投机或炒作者,也是会遭到驳回且自然人每人限购一户,不可两人共买一户,不得邻近国防设施及海岸线之住宅,并且用途只限自住或做办公厅舍使用,若查获违法出租情形,将先废除取得不动产的许可。

        经公告后强制在一年内标售,此流程文件准备完成后直接送至直辖市、县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直辖市、县政府会将档案转交给内政部地政司,初步审核通过后将会发文给各相关单位及卖方所在地派出所,接下来就是一关一关的进行审核,须经过会同后获得许可的机关不乏有陆委会、国防部、国安局、移民署…最后内政部地政司收到各单位回文后,将会招开每个月仅开一次的审查会议,这也是最后一个阶段,许可后内政部将会发出许可函,此时案件才算是获得主管机关许可,可以办理相关登记事宜。因需要大量的书信往返与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并且政府机关对政府机关也需要会同许可,所以大陆人士购买台湾房地的工作时数将会比一般买卖案件来的长,应备的文件也相对来的多,须注意的细节也较繁复,最后的(543限制)小提醒:购屋贷款成数最多5成、屋主每年在台最长停留4个月、以及3年内不得转售。有介于如此繁复的规定及程序,并流程的整合及针对实际状况对相关单位的解释,都是耗时且相对专业的工作,建议可咨询或委托国家考试合格之地政士、当然有经验的地政士更佳,如此只需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及核可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