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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本所梁維珊律師,就長榮航空董座爭議案件,接受蘋果日報採訪。
作者 info 於 2016年03月12日 17:20:00 (3723 次閱讀)
本所梁維珊律師,就長榮航空董座爭議案件,接受蘋果日報採訪。

蘋果日報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 ... 6%9C%9B%E5%A5%AA%E5%9B%9E

2016年03月11日19:51 

長榮集團兄弟爭產越演越烈,大房今天再出招,撤換掉二房張國煒的長榮航空董事長一職,律師梁維珊認為,張國煒原先是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派駐到長榮航空董事會的法人董事代表,因此才能在長榮航空董事會中被選為董事長,如今基金會既然召開董事會撤換張國煒的法人代表一職,張國煒理所當然就失去董事長寶座。

 
梁維珊指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今天召開董事長撤換法人代表,程序上乍看沒有問題,因為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的董事長是張榮發,並非張國煒,就算張國煒人不在國內,其他董事仍可能依據該基金會捐助章程中,就董事長缺位時期應如何選派新任法人代表等相關規定,召開董事會,進而撤換基金會在長榮航空的法人代表。
 
梁維珊認為,大房這招「斬草除根」乾淨俐落,且就算張國煒仍是基金會派駐長榮航空的法人代表,從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資料看來,基金會在長榮航空公司的股份數也僅有2千多萬股,遠遠落後長榮海運派的2名董事柯麗卿、張正鏞合計的12億5千多萬股,「所以不管是看股份數、董事席次或董事表決權數,張國煒都是輸!」
 
律師林石猛也表示,公司與董事之間屬於委任關係,依據《民法》規定,當事人任一方均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所以若因本身股權不夠多、董事代表不夠多,被解除委任也是沒辦法的事,就算張國煒想循訴訟途徑,打官司主張這次董事會程序不合法,「對方也可以隨時再開一次合法的董事會啊!」(法庭中心/台北報導)